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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采矿权出租审批
事项编码: 6108
事项类别: 许可类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
《采矿权出租申请书》(一式二份) 
采矿权具备出租条件的证明(原件一份或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采矿权租赁合同书(一份) 
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承租人资质条件的证明(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包括:矿山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预核准手续、资金证明、外商投资矿山企业还应提交设立的批准文件 
矿长安全资格证(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上年度《采矿权人年度报告书》(一份) 
办理程序: 窗口收件—审核—单位领导批准—窗口发证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址: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方式: 窗口电话:2072348
联系人: 窗口工作人员
交通路线: 901路、3路、4路、8路、12路、13路、15路、16路、17路、20路、23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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