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一式二份)
采矿权出让合同(一份)
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包括:矿山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预核准手续、资金证明、外商投资矿山企业还应提交设立的批准文件
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一份)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评审意见书(各一式二份)
矿区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各一式三份)
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各拐点)(一式二份)
矿长安全资格证(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上年度《采矿权人年度报告书》(一份)
涉及其他部门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书(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和上储表的矿区,应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的有关资料(一份)
有关缴费收据(一份),包括: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采矿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