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委托漳州市国土资源局采用市场竞争方式出让长泰县古农地热等探矿权的通知
闽国土资综〔2010〕283号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长泰县古农地下热水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的请示》(漳国土资〔2010〕91号)和《南靖县船场镇上汤地热和龙山镇南蔗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的请示》(漳国土资〔2010〕128号)收悉。经研究,委托你局采用市场竞争方式出让长泰县古农地热等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长泰县古农地热探矿权项目,勘查范围为:(1)117.4530,24.4145;(2)117.4630,24.4145;(3)117.4630,24.4045;(4)117.4530,24.4045,出让面积3.12平方公里,同意采用市场竞争方式出让该探矿权,出让底价为60万元。
二、关于南靖县船场镇上汤地热探矿权项目,勘查范围为:(1)117.1100,24.3615;(2)117.1200,24.3615;(3)
117.1200,24.3545;(4)117.1100,24.3545,出让面积1.56平方公里,同意采用市场竞争方式出让该探矿权,出让底价为80万元。
三、关于南靖县龙山镇南蔗地热探矿权项目,勘查范围为:(1)117.2615,24.4100;(2)117.2700,24.4100;(3)117.2700,24.4000;(4)117.2630,24.4000;(5)117.2630,24.4030;(6)117.2615,24.4030,出让面积1.95平方公里,同意采用市场竞争方式出让该探矿权,出让底价为70万元。
综上情况,请你局按照《福建省矿业权拍卖与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矿权招标拍卖与挂牌出让有关文书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3〕207号)要求,根据本通知认真组织出让工作,并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合同)中须载明因该勘查区内的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出让区块无普查以上地质资料,存在找矿风险,以及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环保、产业政策调整等制约因素,存在无法开采的政策风险。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精神,其竞买人应是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确定竞得人后及时报告我厅,并督促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在约定时间内到我厅缴纳出让价款和办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手续。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探矿权 市场竞争 出让 通知